日期:2023-03-25 浏览量:
全体师生员工、离退休同志、广大校友及各界朋友:
为展现学校办学历史,凸显学校办学特色,丰富校园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,增强广大师生对校园文化建设的认同感和责任感,现对贵州理工学院贵安校区开展楼宇、道路、公共场所的命名征集活动。
一、命名对象
(一)楼宇。包括教学楼、学院楼、实训楼、综合办公楼、科技孵化楼、学生宿舍、食堂、体育馆、教职工公租房等。
(二)道路。校园环路、主干道。
(三)公共场所。广场、湖、桥等。
二、命名原则
(一)契合学校的办学传统、办学特色和育人理念,展现学校办学历史,对学生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,能反映出师生的共同愿景和追求。
(二)立足学校实际,充分考虑命名对象的布局和主要功能,做到易于识别、传播和使用,风格统一,与校园整体协调一致。
(三)具备独创性和新颖性,主题积极向上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名誉权。命名如果是引经据典的,需注明出处。
(四)本次征集活动中,命名对象数量多,范围广,参与者可有选择性的进行命名。附简要文字,阐释命名的内涵。
(五)命名应用汉字,用字规范,言简意赅,寓意深远,格调高雅,易读易记,一般不超过3个字。
三、征集对象
全校师生员工(含离退休教职工)、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,个人或团体均可参与征集活动。
四、参与方式
(一)投稿一律采用电子文档的方式。对照附件图表,创作完成后将附件发送至邮箱1072362006@qq.com,联系人:何盈盈,17385115120。
(二)可以个人名义投稿,也可以集体名义投稿。各部门、各学院、各班级、各寝室可开展讨论,集思广益,充分酝酿,以集体名义投稿。
五、征集时间
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。
六、评选和奖励
(一)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和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,对征集的稿件进行评选,最终提交学校党委会议审定。
(二)作品被采用后,将对作者给予一定的纪念奖励,并通过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。
(三)应征作品均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,一旦被采用,作品的著作权、使用权和修改权归学校所有。如选中的作品有相同,则以邮箱接收先后时间为准。
七、其他事项
本活动由贵州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1:贵州理工学院校园楼宇、道路、公共场所命名征集表
附件2:贵州理工学院建成楼宇、道路、公共场所分布图
中共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宣传部
2023年3月24日